作者:2018/04/26 00:00
发改高技[2014]229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
为引导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《2014-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2014-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.pdf
国家发展改革委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14年10月13日